工厂的消防工程安全主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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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事故的责任主体单位,均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不落实”情形。
  各单位(个体工商户)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自身安全。

 

西安消防设计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工厂消防工程部门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西安消防设计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工厂消防工程部门,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西安消防设计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西安消防设计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西安消防设计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两个以上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工厂消防工程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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