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案例分析

发布者:【都好生意】找房_装修_消防验收手续一站式服务平台

一、情景描述

某夜总会地上3层,每层建筑面积为18m×60m﹦1080㎡,砖混结构。首层为大堂(建筑面积190㎡)、迪斯科舞厅(建筑面积810㎡)和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80㎡),二、三层为KTV包间(每个包间的建筑面积均不大于200㎡)。每层层高4m。在距该夜总会两侧山墙20m处各设有室外地上式消火栓一个;

该建筑内每层设三个DN65室内消火栓,均配置长度25.0m的消防水带和当量喷嘴直径19mm的消防水枪,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均为30m,并与室内环状消防给水管道相连;该建筑内还设有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用快速响应喷头,喷头间距均不大于3.6m,距墙均不大于1.8m。室内外消防给水均取至市政环状给水管网,水压、水量均符合规范要求。

该建筑二、三层走道(宽度2m,长度60m)和一层迪斯科舞厅,因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而设有机械排烟系统,并在层顶设排烟机房(内设一台排烟风机),排烟风机风量为50000m³/h。每个KTV包间均设2.0m×2.0m的便于开启的外窗。在KTV包间、迪斯科舞厅、疏散走道、封闭楼梯间、大堂等部位均设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每层消火栓处配置手提式MF/ABC5灭火器两具。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折减计算!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3)排烟设施的设置。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5)建筑灭火器的设置。

(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三、关键知识点和依据

(一)室外消火栓系统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2.1条的规定,体积大于10000m³的多层民用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2)该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体积为18m×60m×12m﹦12960(m³)。根据《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3.3.2条规定,当多层公共建筑体积5000m³<建筑体积≤20000m³时,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25L/s。根据《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7.3.2条规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出水量是10L/s~15L/s,因此,在距该夜总会两侧山墙20m处各设有室外地上式消火栓一个,符合要求。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2.1条规定,体积大于等于5000m³的民用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2)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5m或建筑体积大于10000m³的多层民用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15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不应少于3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不应低于10L/S。室内消火栓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应配置公称直径为65mm有内衬里且长度不宜小于25.0m的消防水带。室内消火栓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宜按直线距离计算)不应大于30m,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楼梯间及其休息平台和前室、走道灯明显易于取用,以及便于火灾扑救的位置;室内消火栓栓口距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其出水方向应便于消防水带的敷设,并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向下。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3.4条第七款的规定,设置在地上一至三层且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应设自动灭火系统,并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的规定,该场所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湿式系统。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应为中危险级Ⅰ级,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6L/min*㎡,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

(3)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6.1.7条的规定,公共娱乐场所的喷头宜选用快速响应喷头,当选用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应为湿式系统。

(四)排烟设施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5.3的规定,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民用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因此,该夜总会应设置排烟设施。

(2)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标准》(GB 51251-2017)的有关规定,首层迪斯科舞厅层高为4m,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可划分一个防烟分区,防烟分区内排烟口的设置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标准》(GB 51251-2017)的规定计算确定。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均不应超过30m,排烟量不应小于60m³/(h·㎡),经计算其排烟量为:60m³/(h·㎡)×810㎡=48600m³/h。二、三层疏散走道各自划分一个防烟分区,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量扔按60m³/(h·㎡)计算,且不应小于130000m³/h,二、三层建筑面积大于100㎡的KTV包间利用科开启的外窗自然排烟时,外窗排烟的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的2%。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标准》(GB 51251-2017)第4.6.1条“排烟风机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的规定,再加上管道和阀门的漏风量,实际需要的风机风量已经大于屋顶风机风量,因此,夜总会屋顶排烟机房内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能够满足排烟要求。

(3)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标准》(GB 51251-2017)第4.4.14~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4.1条的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

(2)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3.2.1条的规定,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集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六)建筑灭火器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1.10条的规定,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的规定,该夜总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火灾种类为A类火灾。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Q﹦1.30KS/U﹦1.3×0.50×1080÷50﹦14.04≈15(A)。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Qe﹦Q/N﹦15÷3﹦5(A)。该建筑在每层的三个消火栓处各设置2具5A级别的ABC干粉灭火器,符合规范要求。但A类火灾场所严重危险级的手提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为15m,目前的灭火器布置有漏保护的地方,应进一步调整。

(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3.1条的规定,该夜总会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疏散走道、迪斯科舞厅应设置疏散照明。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3.2条的规定,该夜总会建筑疏散走道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迪斯科舞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封闭楼梯间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3.3条的规定,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3.5条的规定,该夜总会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和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疏散走道处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5)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3.6条的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四、注意事项

(1)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2)建筑物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为室内消火栓用水、自动灭火用水(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等用水,应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水幕或冷却分隔用水之和(三者同时开启)。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0L/S。因此,计算上述消防用水总量时,室内消火栓系统水量可减少至10L/S。

(3)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规定,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

(4)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标准》(GB 51251-2017)第4.2.4条规定,划分迪斯科舞厅防烟分区面积时,应考虑到迪斯科舞厅内防烟分区的长边最大长度不应大于36m

(5)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积小于500㎡的房间外,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补风系统

(6)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储烟仓底部都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自然排烟窗(口)处风速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标准》(GB 51251-2017)第4.6.3条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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